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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俗套的搭讪套路

第1章 俗套的搭讪套路 (第1/2页)

“诶~好可爱的小狗~”
  
  斑驳树荫下,穿着浅蓝色连衣裙的女生笑容灿烂,左手拢着头发,右手在一条小黄狗面前晃来晃去。
  
  而小狗也很配合,抬起前爪不停起跳,用脑袋去撞女生的手心,黑溜溜的眼睛里写满了谄媚。
  
  “黄毛!”
  
  三秒后,一个男生从不远处跑过来,捡起起地上的狗绳,苦笑着道歉道:“不好意思啊,没有吓到你吧。”
  
  “......不会啦。”
  
  女生蹲下身揉了揉狗头:“它叫黄毛吗?好怪的名字。”
  
  “它这么黄,我觉得挺形象的。”
  
  男生看了一眼正在狂蹭女生小腿的爱犬,撇撇嘴:“黄毛,走,回家了。”
  
  “......”
  
  黄毛无动于衷,继续一脸享受的任由异性抚摸,甚至还舔了舔女生露在绑带凉鞋外的小巧脚趾。
  
  女生下意识的往后缩了一下,从其微微变红的脸颊来看,应该是第一次被雄性动物舔脚。
  
  可恶啊!被这畜生抢先了!
  
  男生狠狠一拽狗绳,摆出主人的威严怒斥:“这是你能舔的吗?回家!”
  
  “汪~”
  
  小狗可怜兮兮的叫唤一声,随即被拽进公寓入户大厅,隔着玻璃门向女生投去一个“狗狗我舍不得你”的目光。
  
  女生稍加犹豫,突然脚步轻快的跟上来,很快就跟男生并肩站在了电梯门外。
  
  “咦,你也住这栋楼吗?”男生转过头。
  
  “嗯,十三楼。”
  
  女生的声音很好听,主动伸出右手:“秦宛晴.....宛然的宛,晴天的晴。”
  
  “我住十五楼。”
  
  男生笑着跟女生握了握手:“陆晨,很高兴认识你。”
  
  ......
  
  ......
  
  第一次搭讪!成功!
  
  十分钟后,陆晨躺在单人沙发里,双手垫在脑后,笑容满面的盯着天花板上一只正在缓缓爬行的小蜘蛛。
  
  他已经偷偷关注秦宛晴好几天了。
  
  后者大约是一周前搬来的,之前遛黄毛的时候远远看见过几次,确定了对方会在每天中午出门散步,且跟自己住在一栋楼里。
  
  更关键的是应该没有男朋友......最起码没有同居男友。
  
  实话实说,秦宛晴不算是绝顶漂亮的类型,更像是每个人都会有的、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白裙飘飘、笑容甜甜,会站在夏天的樱花树下等你的女同学。
  
  未必是特定的某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种概括性的“青春期幻想”。
  
  虽然即将毕业,眼下正在某广告公司实习的陆晨无疑已经不在“青春期”的范畴之列,可“幻想”这东西还是有的。
  
  只是跟整天幻想着傍富婆的好友王天宇不同,他宁可多奋斗几年也不想委屈了自己的眼睛和小兄弟。
  
  哪怕他的外在条件其实挺适合“吃软饭”的......
  
  “表现的不错!”
  
  翻身坐起来,陆晨揉了揉一直蹲在沙发边的狗头:“明天继续!”
  
  “汪汪!”
  
  黄毛猛猛摇着尾巴,上蹦下跳:“火腿火腿!答应的火腿!”
  
  “这就给你拿。”
  
  陆晨走进厨房,从柜子里取出两根火腿肠,撕开包装丢在地上。
  
  肉含量不到30%,主打淀粉和科技。
  
  “嗷呜~”
  
  黄毛一个恶狗扑食,两只前爪各按住一根火腿,趴在地上吭哧吭哧啃的不亦乐乎,开始享受来自主人的奖励。
  
  身为一只一个月前还在流浪的串串狗,它觉得淀粉肠已经是顶好吃的美食了,挑食什么的根本不存在。
  
  十分好养活,如果娶老婆也只用管饭就好了。
  
  看着狼吞虎咽的黄毛,陆晨突然想起一件事来。
  
  “对了,刚刚你为什么要舔那个人的脚?你知不知道这样可能会适得其反?”
  
  “......”
  
  黄毛抬起头,表情既茫然又无辜,过了好一会儿才用一个简短的“汪”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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