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偶遇 (第2/2页)
凌逍的身体,也随着在这条无名大江里面的修炼,变得充满了爆炸式的力量,肌肉隆起,皮肤翘黑,看起来,跟之前那个白面小生模样的年轻人,有了本质上的区别。
这也是凌逍故意想要的效果,单单易容,还不能让他完全心安,要彻底改变自己的形象,才能真正躲过仇家的追杀!
尽管这段时间,凌逍对圣域里面的势力没有任何了解,但他依然很清楚一点,自己目前,绝对不是欧阳家的对手。说的严重点的话,目前的凌逍,连被欧阳家当做对手的资格都没有!
这绝非他妄自菲薄,事实如此。
圣域南州四季如春,因为灵气的充足,几乎看不出四季变化的迹象,但这个时候,时间己经距离凌逍进入圣域过去了一年的时间。
凌逍站在这座无名山峰之巅,抬头看着升起的那轮红日,金色的光芒照在凌逍的脸上,蒙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芒。
一年的时间,凌逍的实力在一次有了一个本质的飞跃,大量的细鳞银鱼被他吃掉,体内积蓄的能量,也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
元婴期之上的修真者,等级的差异。主要来自于境界上的差异!并非说你能量积蓄得多,就一定强大!但对于凌逍同阶的对手来说,遇上凌逍,绝对是个噩梦!
因为凌逍目前体内的真元,在战斗中几乎是用之不竭!就算再次遇到欧阳辉这样的高阶剑神,相信只要不是一哄而上,凌逍有五成的把握将对手斩杀!若是进入分神期,境界上再有一个本质的提升,秒杀欧阳辉这样的剑神,也绝非不可能的事情!
这就是境界!
这就好比一只强壮的蚂蚁,它比身边的蚂蚁全都强大!拥有很大的力量,可以举起自身几十倍的重物。
但若是用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去压它,那么这只蚂蚁的下场只有一个,被压扁了!
这就是修真者实力提升的境界,带来的后果,如果说出窍期的修真者就是那只强大的蚂蚁的话,那么分神期的境界,就是那块石头!
但元婴期的修真者,在出窍期的眼中,同样如此!
境界的巨大差距,绝对不是努力就能填补的。只有一种东西能够改变这种境况。
法宝!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凌逍能够战胜比自己强大很多的敌人的根本原因!
要么是法宝,要么就是使用越自己目前境界的强大剑技,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是时候离开这个地方了,凌逍的心里想着。
凌逍斩了一株参天巨树,这株巨树足有十几米粗,凌逍从中截断,留下十几米长的一截树干,然后扔进这条江里,自己则坐在这树干之上,任由这衬干向下急冲去,安坐如山。
数日后,凌逍来到一处平原上一座小城,小城不大,到是挺热闹的,凌逍逛了一会,就感觉到,这里跟人界没有太多不同,要说不同,只能说这看似喧闹的集市上,很多东西,都是修炼的人才能用上的。
跟人界那种卖肉卖菜的集市,卖的东西不同罢了。
凌逍留心的看着,他要尽快适应圣域这里面的风土民情。
这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呼喝的声音,刚刚还热闹无比的集市上,乱哄哄的人群,几乎在一瞬间全部向着两边靠去,留下一条七八米宽的路来。
这些人的度极快,由此可见,圣域跟人界还是有着很大不同的,若是人界的集市,就算皇帝的车架到来,人们也不能这么快的闪开。
所以,还站在路中央的凌逍看起来,就有些扎眼了。
有人大声提醒道:“那小子,你还不躲开,冲到南宫小姐的车架,死了白死!”
凌逍不是反应慢,而是在纳闷,什么人能有如此威势,远远的一阵乎喝,这边立马就有反应,听见有人提醒自己,凌逍的身子一跃,跳到一免紧接着,一阵马蹄声响起,那边过来一队人马,马上骑士各个一脸冷傲表情,其中一个骑着一拼纯黑健马的青年在一群骑着杂色马的骑士中间显得最为突出。若说其他青年骑由的脸上是冷傲的话,那么这青年的脸上则没有半点表情,看也不看那些让出道来的人们一眼,那神情,仿佛这些人就如同楼蚁一般!
不是装出来的,而是骨子里面,就带着那种睥睨的气势!
这群骑士后面,还有一辆四匹纯白色,长着独角的健马拉着的豪华马车,马车十分巨大,像是一座可以移动的房子!
雕粱画栋,颜色鲜艳,做工精细,极致精美!
那四匹白色独角马浑身没有一根杂毛,看起来无比神骏,拉着这巨大的马车竟然毫不吃力!寻常人若能得到一匹,恐怕都会当宝一样供起来,在这里,竟然只能用来拉车。可见主人家的奢华!
马车的窗帘紧闭着,并没有那种美女掀起窗帘“好奇的膘望那种事情生。
马蹄声,车枯辗声……滚滚而过,片刻之后。这里又恢复了正常,凌逍眯着眼晴,看着那队人马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刚刚他从这队伍当中,感应到几股极为强大的气息!并非来源于那纯黑战马上的青年,那青年的气息,也就是比剑圣强一点,最多是个剑神修为的。
可在暗处,人们看不见的地方,绝对拥有几个十分强大的人!
刚刚出言提醒凌逍那人,见他还在傻愣愣的看着,不屑的说道:”傻小子,别看了!小心慕容家大少爷挖了你的眼晴!南宫小姐,可不是你这种人能够惦记的!“凌逍没有恼,而是朝着那人淡淡的一笑,也没有问什么,让准备显摆下渊博知识的那人憋得满脸通红。
什么南宫家大小姐慕容家大公子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凌逍嘴角微微一撇,心中想到,只是这一刻,他忽然思念起人界的那群亲人和红颜来。
都还好吗?